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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的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诉讼离婚,一种是协议离婚。相对于诉讼离婚,协议离婚耗时较少。那么,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,打离婚官司又需要多长时间呢?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35条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需要进一步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70条规定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审理期限不得延长。在审理过程中,发现案情复杂,需要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,可以转入普通程序,由合议庭审理,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。审理期限自立案次日起计算。因此,诉讼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如下:
(1)第一审: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审理期限为三个月;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审理期限为六个月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。需要进一步延长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再延长三个月。
(2)第二审: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因此,一般来说,一审法院在六个月内(特殊情况下为十五个月)结案,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为三个月。如果一审法院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,上诉一般在三个月内(特殊情况下为六个月)结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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